担任副军职以上行政职务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,一般不再执行专业技术等级,个别因工作需要,确需执行的,应当与其他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同条件的干部统一衡量,确定专业技术等级。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
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权限是:调整为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,由总政治部审批。调整为专业技术四级至七级,或者体育三级以上的,由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;其中,副大军区级单位的干部调整为专业技术七级,或者体育三级的,由副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。调整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,或者体育四级至六级的,由军级单位党委审批;其中,调整为专业技术十级或者体育六级的,也可以由军级单位授权的师级单位党委审批。调整为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,或者体育七级以下的,由师(旅)级单位党委审批。
调整干部专业技术等级,按照下列程序办理: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推荐,政治机关提名,报同级党委研究以后逐级上报,按照审批权限组织考核,由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单位党委研究同意,以同级政治机关通知形式公布。其中,担任领导职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,由其上一级政治机关研究并且报同级党委同意以后上报;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,必须先报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上一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同意。
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,每年办理两次。干部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,上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六月一日起算,下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。其中,中级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较高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,以及提前、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,每年下半年办理一次,干部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。
级别;07式文职干部肩章
级别的设置
文职干部的级别设置为特级、1级至9级,特级为最高级。文职干部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的待遇相同。级别的晋升
1、文职干部的级别按下列年限晋升:
9级晋升8级为3年;8级晋升7级、7级晋升6级、6级晋升5级、5级晋升4级、4级晋升3级各为4年。
2、文职干部现级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(按周年计算)的,在级别对应幅度内,可晋升1个级别。
级别4级以下文职干部晋升级别的办法,按照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、总后勤部(1993)后联字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。其中,符合下列条件的文职干部,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批准,可以晋升一个级别:
1、现级别未达到职务(专业技术)等级对应级别幅度的最低级别的;
2、大学专科以上毕业、级别9级满二年的;
3、现级别满规定年限,中级专业技术职务、专业技术六级、级别4级的,初级专业技术职务、专业技术九级或者十级、级别6级的。级别的审批
评定和晋升级别,由文职干部所在单位提出意见,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和按军职以上待遇评定、晋升级别的,由总政治部审批;其余按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、总后勤部(1988)后联字5号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,以通知的形式公布。
提前晋升文职干部级别
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干部,现级别满二年以上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在现职务(专业技术)等级对应的级别幅度内提前晋升级别:
1、现级别期间,因工作成绩显著,获一等功以上奖励并保持荣誉者;
2、任现职期间,带领单位完成任务成绩显著,获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主要领导;
文职干部肩章领花局部图;3、现级别期间,获三等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国家设立的其它相应奖励的主要贡献者;
4、现级别期间,获一等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;
5、现级别期间,在教学、研究、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者;
6、其他做出突出贡献者。晋升级别的办理时间
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干部晋升级别,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办理。新的级别时间从符合条件的当月算起。其中,提前晋升级别的,新的级别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。
着装;07式文职干部和专业技术军官领花
文职干部着制式服装,佩带帽徽、肩章、军种符号、领花。根据工作需要,文职干部可以改任军官,并按照有关规定评定授予军衔。
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配发07式军装,增加级别资历章、臂章、姓名牌等。
肩章;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的肩章为宝相花+飘带,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的肩章为宝相花+松枝叶。
技术三级文职干部领花
由原子符号+松枝叶/橄榄枝组成。
级别资历章
级别资历章显示技术等级和军龄。
技术三级以上级别资历章为5排,级别略章上金黄色五星1颗为技术三级,2颗为技术二级、一级。
技术四/五级、六/七级的级别资历章为4排,级别略章上银白色五星1颗为技术六级/七级,2颗为技术五级/四级。
历史;1988年4月27日,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发了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》。同年7月31日,中央军委在京召开文职干部大会。我军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支10多万人的文职干部队伍。
1992年5月1日起,全军文职干部配发与现役军官相同的制式服装,佩带文职干部肩章、领花。
从2001年3月1日起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更换服饰,帽饰改金黄色,肩章加缀松枝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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