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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:玩赏;物:器物;溺志:埋没志向。
玩赏器物,埋没志向。指一心玩赏所喜爱的东西,就会消磨掉进取的意志。
出处:宋・张栻《南轩文集・与曾节夫抚幹》:若求增不已,却恐亦为玩物溺志,不可不察也。
犹“玩物丧志”。见“玩物丧志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玩物丧志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西周时,武王姬发遵其父文王之遗志,即位的第二年起兵灭商纣,取得了天下,建立周王朝。从此武王威名远播,中原地区外的部族首领,常进贡奇珍异物。有一次,西戎进贡了一种特有的獒犬,武王因仍陶醉于灭纣的战功中,所以放纵自己,耽于逸乐,整天与獒犬游猎嬉戏,荒废了朝政。朝中大臣召公见此情况,便作〈旅獒〉一文劝谏武王,其中有两句话说:“一味把人当成玩弄的对象,那是丧失做人的道德;一味玩赏器物,将丧失原有的雄心壮志。”武王于是从善如流,收敛心性,重新回到政务上,专心于国事。后来“玩物丧志 ”被用来形容沉溺于某样的事物,因而荒废了应做的事。
01.宋・张栻〈与曾节夫抚干书〉:“虽然园亦既广矣美矣,若求增不已,却恐亦为玩物溺志,要不可不察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