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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左传·哀公七年》:“初,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,而谋亡曹。
”社:曹之国社。
后进以“曹社之谋”指灭亡他人国家的阴谋。北周·庚信《哀江南赋》:“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
”。
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哀公七年》:“初,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,而谋亡曹。”
用法:作宾语;指灭亡别国的阴谋。
例子: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北周·庚信《哀江南赋》
语本左传・哀公七年:“初,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,而谋亡曹。”比喻亡国的预兆。《北周・庾信・哀江南赋》:“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