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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无理强辩;想说成有理的。
出处:明・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43回:“座上一人忽曰:‘孔明所言,皆强词夺理,均非正论,不必再言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。
例子:他的话简直就是强词夺理,你不要信他。
正音:“词”,读作“cí”,不能读作“chí”。
辨形:“理”,不能写作“礼”。
歇后语: 手不溜怨袄袖 —— 强词夺理
谜语: 盗以有道 (谜底:强词夺理)
故事: 战国时期,宋国大夫高阳应最喜欢强辩,而且强词夺理一定要赢。一次高阳应要盖一幢房子,有经验的木匠见湿木料去做梁柱,用不了多久就会造成房屋倒塌。高阳应则强行说湿木盖房有好处,就安排人盖,结果一年后该房屋就倒塌了。
“强词夺理”之“夺”,典源作“昧”。形容没有道理却强为狡辩,硬说成有理。语本唐・神清《北山录・卷三・合霸王》。
三国初,吴人未甚信。天竺沙门康僧会始造于吴,缔搆行道,孙权以为诬。……孙皓狂虐不道,国将病矣!初废毁淫祠,延及寺宇,群臣议曰︰“佛之威力不并余神,僧会感灵。太皇创寺,今若轻废,恐贻后悔。皓意未谓之然,使张昱至寺诘会,会才辩奇拔,昱不能加,乃复于皓。大集公卿,征会以车马,既至,皓强词昧理,取会不及已。而会酬抗尽典谟之体,推引叶忠良之议。皓然知其不可屈,乃革容而敬焉。
[1]皓:孙皓(公元242—284),三国吴皇帝,字元宗,一名彭祖,字皓宗。孙皓个性专横残暴,奢侈荒淫,大失民心。天纪四年,晋武帝六路出兵攻吴,皓出降,在位十六年,后封为归命侯。
[2]洎:音jì。到、及。
[3]庶寮:众官。寮,同「僚”。
“强词夺理”原作“强词昧理”。佛教约于东汉明帝时正式传入中国,但一直仅流传于北方,并未传入江南。直到东汉末年,部分佛教徒为了躲避中原的战乱,迁居吴地,佛教才随之进入江南。据唐・神清《北山录・卷三・合霸王》载,东吴孙权赤乌年间,天竺僧人康僧会为在江南弘法,来到建业,奉劝孙权信佛并建寺塔,显佛骨舍利神迹,于是孙权命人建塔十三座,自此笃信佛教。后来孙皓继位,他暴虐无道,施行苛政,并要拆毁庙宇,亵渎神佛。众臣力劝不可,他们认为佛之能力跟其余众神不同,且佛塔是先王所建,若轻易拆毁,恐怕会遭到天谴,到时就后悔莫及了。孙皓因此犹豫不决,决定派张昱先去会见僧会,试探他的实力。张昱年轻好辩,又不信鬼神之事,向僧会提出了不少诘难。僧会虽已年老,但面对张昱的诘问仍回答得头头是道,使张昱无懈可击,反被折服,只得回去向孙皓复命。孙皓知道了僧会的辩才无碍之后,更想见他一面,于是召集了公卿百官,又派人去接僧会入宫。僧会来到宫中之后,孙皓也提出许多问题想要辩倒僧会,他问僧会说:“佛教所宣扬的是什么道理呢?”僧会回答:“是视众生平等。君王能够爱民,使人民安居乐业;人民能懂孝悌仁义,互相友爱。”孙皓听了之后又说:“这不都是孔孟的道理吗?”僧会回答:“佛法与孔孟之道有相同之处,也有不同之处。孔孟主要传扬人伦,这点与佛法是一样的,但是佛法更加广泛,提及因缘生灭、诸行无常,这则是孔孟之道所没有的。”孙皓虽然强自狡辩,但仍无法辩倒僧会,也就不敢随便毁坏庙宇佛像了。后来“强词夺理”这句成语,就从这里的原文“强词昧理”演变而出,用来形容没有道理却强行狡辩,硬说成有理。
01.《三国演义》第四三回:“孔明所言,皆强词夺理,均非正论,不必再言。”
02.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六回:“此时姑娘越听张金凤的话有理,并且还不是强词夺理,早把一番怒气,撇在九霄云外,心里只有暗暗的佩服。”
03.《镜花缘》第六一回:“无如那些喜茶好酒之人,一闻此言,无不强词夺理,百般批评,并且哑然失笑。”
语义比喻人没有道理却强自狡辩。
类别用在“无理狡辩”的表述上。
①诚实为上策,我不愿强词夺理,掩过饰非。
②你这番话摆明著是在强词夺理,我懒得跟你辩了。
③证据如此确凿,还能容他强词夺理,混淆黑白吗?
④他个性好强,明明理亏,也要强词夺理辩解一番。
⑤他这么说是强词夺理,站不住脚的,没有人会信服。
⑥他是老爱强词夺理的人,有谁愿意跟他讨论问题呢?
⑦事实胜于雄辩,你再强词夺理,也改变不了大家信念。
⑧你先动手打了人,却还强词夺理要人道歉,真没天良!
⑨此事法官自有公断,不容他在法庭强词夺理,狡辩耍赖!
⑩他的话开头还有些道理,但到后面就完全是强词夺理了。
resort to sophistry
屁理屈(へりくつ)をこねる
prétendre avoir raison bien qu'on ait tort
Zuflucht zur Sophisterei nehmen(spitzfindige Argumente vorbringen)
спорить вопреки здрáвому смысл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