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犹“胡作非为”。见“胡作非为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胡作非为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胡作非为”原作“惯作非为”。张瓘(?∼公元950),五代时同州车渡村人,张承业姪子。张承业事后唐庄宗,甚得宠信,于是张瓘前去投靠他,亦受到庄宗重用,被任为麟州刺史。张承业治家甚严,有一个任磁州副使的姪子犯了杀人罪,他毫不包庇,立刻加以捕捉处死。张承业知道张瓘年少时曾误入歧途,跟随刘开道作贼,于是劝诫他:“你年轻的时候不顾法纪,任意妄为,今日必须痛改前非。如果你不肯改过向善,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。”后来“胡作非为”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指不顾法纪或不讲道理的任意妄为。
01.元・无名氏《谢金吾》第二折:“那厮敢胡为乱做,把先皇圣旨不怕些儿个,平白地闯出这场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