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:法律。
阿:偏袒;讨好。
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。意思是秉公执法;不畏权贵。
出处:韩非《韩非子・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强不挠曲。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
用法:主谓式;作分句;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例子:做到法不阿贵可能会遇到种种习惯势力的阻挠,因此,我们一定执法守法,坚决顶住歪风邪气的侵袭。
正音:“阿”,读作“ē”,不能读作“ā”。
歇后语: 老包铡陈世美 —— 法不阿贵
The law does not bend before the powerful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