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正本清源。从根本上加以整顿清理。
出处:宋・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二:“春秋之时,天王之使,交驰于列国,而列国之君,如京师者绝少。夫子谨而书之,固以正列国之罪,而端本澄源之意,其致责于天王者尤深矣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从根本上治理。
例子:《易》闲有家,《礼》严内则,皆以齐家为端本澄源之要,先生窥其深矣。清 周亮工《书影》卷一
犹“正本清源”。见“正本清源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正本清源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正本清源”原作“清原正本”。汉代的史学家班固,曾在《汉书》的〈刑法志〉中讨论国家的刑法制度,认为当时的法律有许多不合宜的地方,处刑的轻重常拿捏不当,重者太重,死刑人数过多;轻者太轻,无法达到遏止的效果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无法遏止轻犯者作恶,官吏又每每以斩大盗建立威信,结果社会依然混乱。原因除了礼乐教养的缺乏外,就是刑法制定不当的后果。所以班固认为必须要从源头开始清理、从根本开始整顿,也就是从检讨刑法制度做起,修改不当的法令,重新衡量罚则的轻重,才能使社会达到真正的安定,人民有安乐的生活。后来“正本清源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比喻澈底改革以解决问题。出现“正本清源”的书证如《晋书・卷三・武帝纪》:“思与天下式明王度,正本清源,于置胤树嫡,非所先务。”
01.《旧唐书・卷三七・五行志》:“诚愿坦然更化,以身先之,端本澄源,涤瑕荡秽。”
02.元・王恽〈克己斋记〉:“而公端本澄源之志,实有在于此。”
radical refor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