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所说的地狱之刑。形容极残酷的刑罚。
出处:《阿含经・九众生居品》:“设罪多者当入地狱,刀山剑树,火车炉炭,吞饮融铜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主语、宾语;比喻极其危险的地方。
例子:我本来不大喜欢下地狱,因为不但是满眼只有刀山剑树,看得太单调,痛苦也怕很难当。(鲁迅《华盖集续编 厦门通信(二)》)
故事: 五代时期,南汉君主刘鋹昏庸无能,把朝政交给宦官龚澄枢处理。龚澄枢为人刁滑,生性残暴。文武百官被他认为是门外汉。官吏们一旦犯错就被强迫爬上刀山剑树或者被赶进兽场与虎象格斗,弄得人们怨声载道,不久就让赵匡胤灭了南汉。
一种极残忍的刑罚。见“剑树刀山”条。《宋史・卷四八一・列国世家四・南汉刘鋹传》:“作烧煮剥剔、刀山剑树之刑,或令罪人斗虎抵象。”
a mountain of swords and a forest of sabres(the most dangerous plac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