刀、锯:古刑具,也指割刑和刖刑;鼎镬:古炊具,也指烹刑。
指古代刑具。也泛指各种酷刑。
出处:《汉书・刑法志》:“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钺,中刑用刀锯,其次用钻凿。”又,《汉书・郦陆朱刘叔孙传赞》:“丽生自匿监门,待主然后出,犹不免鼎镬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刑具。
例子:如果臣言虚谬,刀锯鼎镬,即加臣身。(清・蒲松龄《聊斋志异 续黄梁》)
鼎镬,原为烹饪器,古代用以烹杀的刑具。刀锯鼎镬皆为古代的刑具。《宋・苏轼・留侯论》:“当韩之亡,秦之方盛也,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。”
swords,saws,tripods and cauldrons--be cut by knife and boiled in a cauldr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