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言手舞足蹈。形容喜悦到极点时的样子。
出处:唐・陆贽《圣人苑中射落飞雁赋》:“闻之者足蹈手舞,睹之者目骇心惕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用于处事。
例子:闻者欠伸屡作,欲睡欲遁,而诵者足蹈手舞,茫不自觉。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苗生》
犹“手舞足蹈”。见“手舞足蹈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手舞足蹈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《诗经》是最早的诗歌总集。采集从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年间的歌谣作品和宗庙朝廷乐章,分为风、雅、颂三大类。今日留传的《诗经》序文,有大序、小序之分,大序置于十五国风之前,论述诗歌的产生、功能及体制等;小序则置于各诗篇首,说明各诗的主旨及背景。大序说:诗,是志趣的表现。当心中的志趣用语言抒发出来,便成为诗。但如果内心情感激动到用语言表达还觉得不足时,就会发出叹息的声音;当发出叹息声仍觉不足时,便会以吟咏的方式来抒发;以吟咏的方式犹感不足时,便会不知不觉地挥手举足,舞动跳跃起来。后来“手舞足蹈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亦用来形容高兴到了极点。
01.《孟子・离娄上》:“乐之实,乐斯二者,乐则生矣;生则恶可已也?恶可已,则不知足之蹈之、手之舞之。”
02.《聊斋志异・卷一二・苗生》:“闻者欠伸屡作,欲睡欲遁;而诵者足蹈手舞,茫不自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