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尸:会行走的尸体。
比喻虽有形骸却没有灵魂,庸碌无能、毫无生气的人。
出处:元・无名氏《柳梢青》词:“走骨行尸,贪财竞色,枉销年月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没有思想的人。
犹“行尸走肉”。见“行尸走肉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行尸走肉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行尸走肉”原作“行尸走肉”。“行尸”是指会走动的尸体。“走肉”是会走动而没有灵魂的躯体。所以“行尸走肉”是指光有躯壳而没有灵魂,徒具形骸而毫无生气的人。在晋・王嘉的《拾遗记》中,提到东汉有个名叫任末的人,勤奋好学,各方面都学习,没有固定的老师,出外求学也不辞路途遥远。他用茅草编成小草屋,削尖荆木做成笔,在树上刻出汁液当做墨汁,刻苦地习文写字,在艰苦的环境下苦读而有所成就。他在临终时告诫门徒说:“一个人如果好学,就算死了,也好像还活著一样。不学习的人,即使他还活著,却只是个会走动而没有魂魄的躯壳一样,徒具形骸而无所作为的人。”后来“行尸走肉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徒具形骸,毫无生气,庸碌无为的人。
01.金・马钰〈柳梢青・悟个不生不灭〉词:“有时普劝人人,莫讶我、丁宁切切。走骨行尸,贪财竞色,枉销年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