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母:古代称钱币重的为母,轻的为子。比喻轻重并行,维持一定的平衡。
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国语・周语》:“货币之重者、大者为母,轻者、小者为子。币轻物贵,推行重币以市贵物,称母权子;币重物轻,推行轻币以市贱物,亦不废重,称之权母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货币轻重相权后,即以一种为标准,定出其它货币的交换率。引申为互相调剂。《元史・卷十四・世祖本纪十一》:“以至元宝钞一贯文当中统交钞五贯文,子母相权,要在新者无冗,旧者无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