赃:赃物;奸:通奸。
指问罪要有真凭实据。
出处:元・李文蔚《燕青博鱼》第三折:“常言道:‘捉贼见赃,捉奸见双。’燕大,你既要拿奸,如今还我奸夫来便罢,若没奸夫……,我与你要见一个明白!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做事必须要有证据。
例子:明·西湖渔隐主人《欢喜冤家》第一回:“捉贼见赃,捉奸见双。好没来头,为何杀得我!”
捉贼要有赃物为证,捉奸要当场查获通奸的男女。比喻必须掌握确实的证据,才能定罪。《元・李文蔚・燕青博鱼・第三折》:“常言道:『捉贼见赃,捉奸见双。』燕大,你既要拏奸,如今还我奸夫来便罢!若没奸夫,怎把这样好小事儿赃诬著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