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:侍奉,服侍。
忠义之臣,不奉事两个朝代的君主;贞节的妇女,不再嫁第二个丈夫。指忠诚不二。
出处:清・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我为隋臣,不能匡救君恶,致被逆贼所弑,不能报仇,而事别主,何面目立于世乎?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(谚语)忠诚的臣子义不降敌,贞节的女子守节而不改嫁。比喻忠诚坚贞,绝无二心。《明・沈采・千金记・第三十七出》:“告大王知道,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,大王倘有不幸,奴家岂肯存著异心。”《隋唐演义・第四十九回》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我为隋臣,不能匡救君恶,致被逆贼所弑,不能报仇,而事别主,何面目立于世乎?”亦作“烈女不更二夫,忠臣不事二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