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:争夺;强:优胜;好:喜爱。
争为强者;事事处处都喜欢超过和压倒别人 。也作“争强斗胜”、“争强显胜”、“争强要胜”。
出处:清・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35回:“任是争强好胜的,偏逢用违所长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例子:杨朔《北线》:“个人的争强好胜,狗屁不值。”
正音:“好”,读作“hào”,不能读作“hǎo”;“胜”,读作“shèng”,不能读作“shēng”。
与人竞争,务求胜过别人。《儿女英雄传・第三十五回》:“只看世上那班分明造极登峰的,也会变生不测,任是争强好胜的,偏逢用违所长。”亦作“争强显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