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官吏的政绩显著;社会安定;人民乐业。政简:施行轻微的赋役或减免繁文缛节的政治措施。刑清:很少施用刑罚。
出处: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齐太公世家》:“太公至国,修政,因其俗,简其礼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宾语、定语;含褒义,常用作称道地方官政绩的话。
例子:安太爷做了一年嘉兴县令,倒是政简刑清,上司很说他能干。(《晚清文学丛钞 中国现在记》第十一回)
政治廉明,刑狱简约。《野叟曝言・第七十四回》:“而贞观之时,君明臣直,政简刑清,致治等于成康。”亦作“政清狱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