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弄手法,掩盖真相。
出处:清・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73回:“又何尝有什么丑处!可见装点造作总难遮人耳目。”
用法:动宾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例子:高阳《胡雪岩全传·平步青云》上册:“这样军机处要帮黄宗汉的忙,就不能不费一番手脚,来遮人耳目。”
歇后语: 瞎子戴眼镜 —— 遮人耳目
即“掩人耳目”。见“掩人耳目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掩人耳目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掩人耳目”的典源本于《大宋宣和遗事・亨集》。《大宋宣和遗事》主要叙述宋徽宗、钦宗、高宗三朝的故事,其〈亨集〉里有一段记载:宋徽宗眼见国势渐衰,又有臣子上奏国家将有刀兵之危,因而十分忧愁。陪侍在旁的平章高俅、御史杨戬,见徽宗闷闷不乐,就建议徽宗要及时行乐。于是他们带徽宗微服出游,到了金环巷,与名妓李师师喝酒作乐。这件事传到谏臣曹辅耳中,随即进表直谏徽宗不该被奸臣蛊惑,贵为天子竟到市井民间游玩,宠幸娼妓,睡在娼馆里。这种行事举动,想要遮蔽他人的耳目,实在不可能。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了,史官也记在史书上,到时可是贻笑万代,不可以不谨慎啊!后来“掩人耳目”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用假象欺骗、蒙蔽他人。如《镜花缘》第七三回:“就如人家做文,往往窃取陈编,攘为己有,惟恐别人看出,不免又添些自己意思,杂七杂八,强为贯串,以为掩人耳目。”
01.《糊涂世界》卷七:“他来问过几次,我听说是这个差使只算遮人耳目的事,不然你也没有当过一项差使,怎么立刻就出去署事?”
02.《镜花缘》第七三回:“那知他这文就如好好一人,浑身锦绣绫罗,头上却戴的是草帽,脚上却穿的是草鞋,所以反觉其丑。如把草帽草鞋放在粗衣淡服之人身上,又何尝有甚么丑处!可见装点造作总难遮人耳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