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人人都看见,极其明显。
出处:清・陈确《大学辨一・翠薄山房帖》:“《大学》纷纷言先言后,有目共见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事物非常明显。
例子:他的思想根据之薄弱是有目共见的。郭沫若《读任公〈墨子新社会之组织法〉》
即“有目共睹”。见“有目共睹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有目共睹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睹,看见。“有目共睹”原意指凡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见。汉朝徐干在《中论・卷上・贵验》一文指出,做人说话要有信用。想要别人信任自己,则要少说多做,确实履行自己所说过的话。时日一久,事情就变得显明;事实显明,则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见,有耳朵的人都听的到,岂可用不实的言辞骗人!后来“有目共睹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指事实极为明显,众所周知。如元代李翀《日闻录》:“日月东出而西没,有目者所共睹。”是说太阳和月亮从东边出来西边落下的自然规律,极为明显,众所周知。
01.清・陈确〈翠薄山房帖〉:“《大学》纷纷言先言后,有目共见,朱子反大得凭《大学》之势,而终以说胜阳明子,故其辨至今未息。”
be obvious to all
очевидный для все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