夷:旧指外族或外国。指在军事上利用对方本身的矛盾,使自相冲突,削弱力量。
出处:南朝・宋・范晔《后汉书・邓训传》:“议者咸以羌、胡相攻,县官之利,以夷伐夷,不宜禁护。”
用法:偏正式;作定语;含褒义。
例子: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汉章帝章和二年》:“北虏分争,以夷伐夷,国家之利。”
利用外族或外国之间的矛盾,使其互相冲突,削减力量,以便乘其隙而攻伐之。《后汉书・卷十六・邓禹传》:“议者咸以羌胡相攻,县官之利,以夷伐夷,不宜禁护。”亦作“以夷治夷”、“以夷制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