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耻与仇人居住在同一处。见“不共戴天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不共戴天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不共戴天”这句成语原本的意思就是“不和仇人顶著同样的天”,“天”只有一个,所以也就是不和仇人共存于世间的意思。什么样的仇人非得拚个你死我活呢?《礼记・曲礼》有一段话说:“杀害父亲的仇人,我不应和他共处于世间;在路上遇到杀害兄弟的仇人,不必等回家拿兵器,就应该直接上前报复;如果是杀害朋友的仇人,我不应该和他同国。”传统的儒家是很讲究礼的。在礼的观念中,对父母要尽孝,对兄弟要友爱,对朋友要存义,这是为人的基本。所以一个人是非观念要分明,要“以直报怨”。父母既是我们在世上最亲的人,遇到杀父仇人,岂有轻饶的道理?想尽办法也要报仇,否则为人子女就是不孝,也就是不合礼了。这正是为何《曲礼》说:“父之雠,弗与共戴天”的理由了。这种观念在《礼记・檀弓上》也提到:有父母之仇要报的人,是要“寝苫枕干”的。苫,音shān,草的意思。干是盾,也就是兵器的意思。也就是为报父母之仇,为人子女要处心积虑,睡不能安寝,随时准备兵器,等待机会。所以“不共戴天”原本是古代儒家藉报父仇一事的观念,来宣扬对父母之孝的重要,后来演变成一句成语,比喻对人仇恨极深。
01.《太平广记・卷四九二・灵应传》:“妾之先宗,羞共戴天。虑其后患,乃率其族,韬光灭迹,易姓变名,避仇于新平真宁县安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