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:诚实;衷:内心。
诚实不是出于内心。比喻假意敷衍。
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隐公三年》:“信不由衷,质无益也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犹“言不由衷”。见“言不由衷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言不由衷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言不由衷”原作“信不由中”,指诚信不由中,信,人言也,亦言不由中意。春秋初年,周平王性格软弱,王室政权完全掌握在诸侯国的郑武公和其子郑庄公手里。对于这样的情况,周平王常常觉得不安,所以想将部分权力转移到虢公手上。郑庄公得知后,前往质问,周平王慑于庄公的气势,只好赶紧否认,并且与郑国交换人质以示诚信。但平王死后,桓王继位,便真地将政权移转到虢公手里。郑庄公大为愤怒,于是强夺了周朝两座城池所收成的作物以示报复。周、郑两国从此交恶。史家对这件事的评论是:如果承诺不是发自于内心,即使强留人质作为抵押,仍然无法保证彼此能信守约定。但如果行事能秉持忠恕之道,遵循礼法,即使没有任何抵押物,也不会破坏盟约。后来“言不由衷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形容言词与心意相违背,今则多泛指心口不一,虚应敷衍。
01.《三国志・卷七・魏书・吕布臧洪传・臧洪》引三国魏・臧洪〈答陈琳书〉:“且以子以才,穷该典籍,岂将暗于大道,不达余趣哉!然犹复云云者,仆以是知足下之言,信不由衷,将以救祸也。”
02.南朝梁・刘勰《文心雕龙・祝盟》:“若夫臧洪歃辞,气截云蜺;刘琨铁誓,精贯霏霜;而无补于晋汉,反为仇雠。故知信不由衷,盟无益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