杖:用棍子打。
轻打就忍受,重打就逃跑。儒家认为这是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。
出处:汉・韩婴《韩诗外传》第八卷:“小菙则待笞,大杖则逃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人对父母的态度。
例子: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94回:“古人有云:小杖则受,大杖则走。此不过谓一家父子之间教训督责,当父母盛怒之时,以大杖加来,或受重伤,反使父母……”
故事: 春秋时期,曾参因为种瓜误点被父亲毒打一顿,挨打后不省人事,醒来后还装作很高兴的样子。孔子听说后,非常气愤,甚至不认他这个弟子。孔子说当年舜对待父亲的责罚从来都是小受大走,也不失去对父亲的孝心,曾参则陷父亲于不义的深渊。
语本孔子家语・卷四・六本:“小棰则待过,大杖则逃走。”旧时认为子女受到父母惩罚时,轻打就忍受过去,重打就逃走,以免受伤而陷父母于不义,这是为人子女的孝顺态度。《隋唐演义・第九十四回》:“古人有云:『小杖则受,大杖则走。』此不过谓一家父子之间,教训督责,当父母盛怒之时,以大杖加来,或受重伤,反使父母懊悔不安,且贻父母以不慈之名,不若暂行逃避,所以说大杖则走。”亦作“大杖则走,小杖则受”、“小受大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