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识太晚了。形容新交的朋友十分投合。
出处:清・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・黄英》:“二人纵饮甚欢,相得恨晚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指彼此投合。
憾恨相遇太晚。“相得恨晚”犹“相知恨晚”。见“相知恨晚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相知恨晚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相知恨晚”原作“恨相知晚”。《史记・卷一○七・魏其武安侯列传》记载西汉时灌夫与魏其侯的友谊。两人不但相处愉快,在官场上也互相倚重,有一方失势时,另一方就帮忙引荐,情同父子。所以“恨相知晚也”,表示两人恨相知太晚。这样深厚的情谊,终致后来个性刚直的灌夫得罪了丞相田蚡,与其家人一起被问斩时,魏其侯想要救他,上书武帝替他说好话,却也受到牵连,被谗言所害,遭来杀身之祸。今则多作“相知恨晚”,表示两人遗憾相知不早。
01.《聊斋志异・卷一一・黄英》:“二人纵饮甚欢,相得恨晚。”
It is much to be regretted that we have not met earlier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