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长期作恶,不肯悔改。
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隐公六年》:“善不可失,恶不可长,其陈桓公之谓乎,长恶不悛,从自及也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坏人。
例子:其有久为头首,累受招安,长恶不悛,及杀人众多,情理巨蠹之人,自合依旧处死。宋·李纲《申省措置酌情处断招降盗贼状》
犹“怙恶不悛”。见“怙恶不悛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怙恶不悛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怙恶不悛”原作“长恶不悛”。据《左传・隐公六年》载,春秋时,结邻的陈、郑二国时常发生争端而彼此交恶。后来郑国曾提出请求,希望能够与陈国和平共处。当时,陈桓公弟五父认为广结善缘是国家的重要施政方针,因此建议接受讲和。但陈桓公却认为宋、蔆攦国才是难以对付的敌手,郑国算不了什么,就拒绝接受郑国的讲和。结果在陈桓公六年五月时,郑国入侵陈国,陈国大败,被掳去许多财物及俘虏。对于这样失败的结果,当时的人便加以评论说:“善不可丢失,恶不可滋长。”陈桓公因为不广结善缘,让恶因滋长蔓生而不知悔改,随之而来的便是自取祸害。后来“怙恶不悛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指人作恶多端,不肯悔改。
01.《左传・隐公六年》:“善不可失,恶不可长,其陈桓公之谓乎!长恶不悛,从自及也;虽欲救之,其将能乎?”(源)
02.《旧唐书・卷一一八・元载列传》:“代宗宽仁明恕,审其所由,凡累年,载长恶不悛,众怒上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