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歌:放声歌咏;引申为写诗文;当:当作。
以放声歌咏代替哭泣;指用诗文抒发胸中悲愤的感情。也作“长歌代哭”。
出处:清・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87回:“感怀触绪,聊赋四章,匪曰无故呻吟,亦长歌当哭之意耳。”
用法:主谓式;作主语、定语;形容借歌抒情。
例子:感怀触绪,聊赋四章,匪曰无故呻吟,亦长歌当哭之意耳。(清・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八十七回)
正音:“当”,读作“dàng”,不能读作“dāng”。
辨形:“长”,不能写作“常”。
透过长声歌咏以抒发内心的悲愤之情。《红楼梦・第八十七回》:“感怀触绪,聊赋四章,匪曰无故呻吟,亦长歌当哭之意耳。”
express one's grief and anger in one's long vers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