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彻底地改正自己的过错,重新做人。
出处:明・张居正《素庵戴公墓志铭》:“里中少年有殴母者,公欲与其父直诸有司,置之重典,少年惧,叩头流血请教,公乃许之,而其人亦痛自创艾,卒为善士,为乡里所重如此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故事: 明朝时期,戴公见乡里有一个年轻人殴打母亲,想同他的父亲一起把他官办,让法律来惩罚他。那年轻人害怕了,向戴公叩头谢罪并表示愿意改正。戴公给他改正的机会,那人从此洗心革面、痛自创艾,终于成为一个乡里敬重的大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