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天诛地灭。比喻为天地所不容。
出处:明・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15回:“我等六人中,但有私意者,天地诛灭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盟誓等。
即“天诛地灭”。见“天诛地灭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天诛地灭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天诛地灭”多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所杀,形容所作所为,天地不容。宋朝朱晖《绝倒录・养脾丸》中记载,商人李生在市场上卖养脾丸,并在摊位前张贴巨大的告示,上写:“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意思是:不能使丁香和木香这两种药调和,则他将招致天地诛杀。后来,他果然因为用药不实得到报应,在一天夜里喝醉酒而溺死在河中。后来“天诛地灭”演变为成语,多被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不容而遭诛杀。
01.《水浒传》第一五回:“我等六人中,但有私意者,天地诛灭,神明鉴察。”
02.《水浒传》第四四回:“丈丈且收过了这本明白帐目。若上面有半点私心,天地诛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