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要抓紧时机快做;不宜拖延。
出处:明・施耐庵《水浒传》:“杨春道:‘好计!我和你便去,事不宜迟!’”
用法:主谓式;作谓语;含褒义。
例子:(1)时机很要紧,事不宜迟,我们要立刻动手办。(2)为了赶在敌人前面,部队必须立即出发,事不宜迟!
正音:“迟”,读作“chí”,不能读作“cí”。
辨形:“宜”,不能写作“谊”。
辨析:“事不宜迟”和“当务之急”都可表示“事情不可拖延”;但“事不宜迟”偏重于“迟”;强调事情不能拖延;而“当务之急”偏重于“急”;强调事情急需处理。“事不宜迟”没有“当务之急”语气重。
事情急迫须立刻处理,不应拖延。《三国演义・第六十回》:“此非统之谋;是法孝直得张松密书,言事不宜迟,只在早晚当图之。”《文明小史・第三十三回》:“事不宜迟,明天就把这桩公事发出去罢。”
no time to lose in doing the job(Delay always brings danger.)
事(こと)はぐずぐずしておれない
медлить нельз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