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事与原违”。
出处:北齐・魏收《魏书・王叡传》:“诚思竭尽力命,以报所受,不谓事与心违,忽婴重疾。”宋・欧阳修《纪德陈情上致政太傅杜相公》诗:“貌先年老因忧国,事与心违始乞身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例子:相逢暗惹平生恨,西州路,事与心违。清·陈维崧《金菊对芙蓉·姜学在扫墓归过访》词
心,心愿。“事与心违”即“事与愿违”。见“事与愿违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事与愿违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三国魏嵇康〈幽愤〉诗是他的好友吕安为其兄吕巽诬谄系狱,他仗义执言,却受到牵连,在狱中借以抒发情绪之作。他生性不与世俗同流,志在守朴全真,对于自己无端被陷害入狱,心中的哀痛和愤慨,是谁也比不上的。他感叹身陷囹圄的残酷事实,和本想“嗈嗈鸣鴈,奋翼北游”──像雁一样翱翔天际自在悠游的愿望相违背。最后他和吕安全因此被杀了。后人就以“事与愿违”表示事实和愿望相违背。
01.唐・崔祐甫〈祭董大使文〉:“吊随庆集,事与心违。良知与主,昨是今非。”
02.清・陈维崧〈金菊对芙蓉・语响潭烟〉词:“相逢暗惹平生恨,西州路,事与心违。”
be contrary to what one expec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