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:减少;敛:征收。减省刑法,薄征赋税。
出处:明・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77回:“勤于国政,省刑薄敛,养士训武,修复关隘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治政等。
减轻刑罚,薄收赋税。《东周列国志・第七十七回》:“勤于国政,省刑薄敛,养士训武,修复关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