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五天。
三、五天。《元・岳伯川・铁拐李・第三折》:“依旧有青天白日,则不见幼子娇妻。我才离了三朝五日,儿也,这其间哭的你一丝两气。”《喻世明言・卷一・蒋兴哥重会珍珠衫》:“你如今做客才回,又不曾住过三朝五日,有什么破绽落在你眼里?”或作“三朝两日”、“三朝五夕”、“三日五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