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人抛弃的东西我拾起来。原指商人廉价收买滞销物品,待涨价卖出以获取厚利,后用来表示不跟别人争,仍然有好处。
出处: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货殖列传》:“李克务尽地力,而白圭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宾语、分句;含褒义。
例子:茅盾《某镇》:“想到我们中国人最善于人弃我取,那么大概齿咬是更近于实际罢。”
谜语: 捡破烂 (谜底:人弃我取)
故事: 战国时期,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国,厉行改革,加强统治。李悝从商人白圭的经商原则“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”中得到启发,在经济改革中实行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生产的“平籴”法,从而使国家干预与调节经济,使魏国富强。
别人舍弃的,我去取来。语出《《史记・卷一二九・货殖传》:“白圭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。”比喻见解高超,异于常人,能取别人所不要的,作为他日的需用。《镜花缘・第四十五回》:“他如满部胡须,抑或络腮,我倒喜的。少年男妖道:『这却为何?』二妖道:『这叫作人弃我取。』”
I will take whatever others don't wa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