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:姑且、暂且。
宜:适宜。
计:计谋、办法。
指为了应付某种情况而暂时采取的办法。
出处:南朝・宋・范晔《后汉书・王允传》:“及在际会,每乏温润之色,杖正持重,不循权宜之计,是以群下不甚附之。”
用法:偏正式;作主语、宾语;用于事情。
例子:自成心中认为成立娘子军只是一时权宜之计,往后怎么个办法,他还没有想妥当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十五章)
正音:“之”,读作“zhī”,不能读作“zī”。
辨形:“计”,不能写作“记”。
歇后语: 鲁子敬力排众议 —— 权宜之计
谜语: 1. 联蜀抗魏 (谜底:权宜之计)
2. 鲁子敬力排众议 (谜底:权宜之计)
故事: 东汉时期,军阀董卓废汉少帝另立9岁的汉献帝,掌握朝政,胡作非为。司徒王允献美女貂禅,利用吕布杀死董卓,王允见祸害已除,做事也不循权宜之计,同手下人渐渐疏远,结果让董卓的部将李傕等杀回长安,赶走吕布,杀死王允。
权宜,暂时变通的处置。“权宜之计”指因应某种时机而暂用的计谋。语出《后汉书・卷六六・陈王列传・王允》。
允性刚棱疾恶,初惧董卓豺狼,故折节图之。卓既歼灭,自谓无复患难,及在际会,每乏之色,杖正持重,不循权宜之计,是以群下不甚之。
[1]温润:温柔润泽。
[2]附:亲近。
据《后汉书・卷六六・陈王列传・王允》载,王允为东汉末年的大臣,灵帝时任豫州刺史,参与讨伐黄巾起义军。灵帝死后,董卓引兵进京师,诛杀宦官,废少帝,立献帝,弑太后,自立为太师,掌握了主政大权。当时王允对董卓假意奉承,再加上他本就有的内政才能,于是被任为三公之一的司徒。董卓迁都长安后,王允以貂婵行美人计,策动吕布杀死了董卓。董卓死后,王允一改以前屈己从人的低姿态,完全显露出个性中原有的刚正不阿、嫉恶如仇,史书对他的描述为“性刚疾恶,……每乏温润之色,杖正持重,不循权宜之计”,也因为他为人处事极为严厉,事事循理,不知变通,所以下属都不太亲近他。不久,董卓的旧部李傕等人攻入长安,王允被杀。后来“权宜之计”被用来比喻因应某种时机而暂用的计谋。
01.《后汉书・卷六六・陈王列传・王允》:“及在际会,每乏温润之色,杖正持重,不循权宜之计,是以群下不甚附之。”(源)
02.《晋书・卷五六・江统列传》:“此盖权宜之计,一时之势,非所以为万世之利也。”
03.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九:“他也著急,恐怕我来回话,姐姐不信,疑是一时权宜之计,哄上轿的说话,故此拿出这戒指来为信。”
04.《明史・卷八三・河渠志一》:“今秋水洊至,横溢为灾。权宜之计,在弃故道而就新冲;经久之策,在开泇河以避洪水。”
05.《醒世恒言・卷八・乔太守乱点鸳鸯谱》:“我叫你去,不过权宜之计,如何却做出这般没天理事体!”
06.《清史稿・卷一二二・食货志三》:“万一嬴绌不齐,惟有起剥盘坝,或酌量截留,为暂时权宜之计,断不可轻议更张。”
语义因应某种时机而暂用的计谋。
类别用在“一时之计”的表述上。
①这只是权宜之计,得要另外拟定长期的计划。
②这是一时的权宜之计,往后怎么办,他还没有想好。
③歇业只是权宜之计,只要景气好转,马上就会复业。
④借钱还钱只是权宜之计,开源节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⑤他这样做,只是一时权宜之计,为的是要帮助公司度过难关。
⑥这次的改革并非权宜之计,而是想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体质。
⑦我们应该提出一套完善的方案,不能总是用权宜之计来解决问题。
makeshift(pis aller; shake-up; stopgap)
臨機応変の措置(そち)
pis aller
Notbehelf(Notlǒsung)
временное мероприятие
modus vivend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