堪:忍受。
形象或文字十分粗俗;使人看不下去。
出处:清・李汝珍《镜花缘》:“酒保陪笑道:‘此数肴也,以先生视之,固不堪入目矣。’”
用法:动宾式;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低级下流的景象。
例子:说着,早一屁股坐下,那种气极败坏的样子,实是不堪入目。(《晚清文学丛钞 瞎编奇闻》第三回)
正音:“堪”,读作“kān”,不能读作“shèn”。
辨形:“目”,不能写作“木”。
比喻事情极坏而使人看不下去。《镜花缘・第二十三回》:“此数肴也,以先生视之,固不堪入目矣。”
unfit to be seen
見るに忍びない
indigne d'être vu,lu(qui outrage,profane l'oei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