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指少女为爱情而死。
出处:唐・陈玄祐《离魂记》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男女爱情。
例子:想着那引肖娘写恨书千里;搬倩女离魂酒一杯,携文君逃走琴三尺。(元・马致远《青衫泪》第三折)
故事: 唐朝时期,衡阳郡张镒的女儿倩娘十分漂亮,爱上她的表哥王宙。张镒忘记他的承诺而将倩娘另嫁。王宙痛苦地离开衡阳,夜晚倩娘追他而去,与他一起逃到四川成都成家。十几年才回衡阳,回来发现一起去成都的只是倩娘的灵魂。
杂剧名。元郑光祖撰,内容演述张倩娘生魂离体,往觅其夫王文举的故事。又元赵公辅、明王骥德亦各有倩女离魂杂剧。
The young lady died for lov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