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断案敏捷的人。
出处:《旧唐书・裴凗传》:“由是大知名,号为‘霹雳手’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能吏。
故事: 唐朝时期,年轻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,刺史李崇义看不起他,给他出难题,把州中积压多年的旧案数百件交给他,让他短期内判完。裴琰之很快判完,而且判词非常妥当。李崇义大吃一惊,从此刮目相看。裴琰之因此获“霹雳手”的美称。
唐裴琰于高宗永徽时为同州司户参军,刺吏李崇义因其年少,瞧不起他,故意将积年旧案百件,交由唐琰尽速办理。唐琰在短时间内,迅速办完,且判词允当,让刺史李崇义大惊不已。见《旧唐书・卷一〇〇・裴漼传》。后比喻人才思敏捷,果敢决断。如:“张经理是公司有名的霹雳手,无论再棘手的案子,只要到了他手里,总能快速解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