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另立门户,各蓄家产。
出处:《唐律・户婚》:“诸祖父母、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,徒三年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指兄弟、父子等分家。
例子:诏川陕诸州,察民有父母在而别籍异财者,论死。《宋史·太祖纪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