踪、迹:脚印。
来去的踪迹;指人、物的来历或事物的前因后果。
出处:明・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16卷:“陆婆向来也晓得儿子些来踪去迹,今番杀人一事,定有干涉,只是不敢问他,却也怀着鬼胎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宾语。
例子:一定要马上查清这伙盗窃犯的来踪去迹。
正音:“迹”,读作“jì”,不能读作“jì”。
辨形:“迹”,不能写作“绩”。
①人来去所留下的踪迹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・卷二十三》:“幸得女子来踪去迹,甚是秘密。又且身子轻捷,朝隐而入,暮隐而出。”《红楼梦・第一一二回》:“文武卫门都瞧了,来踪去迹也看了,尸也验了。”亦作“来踪去影”。
②事情的前因后果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・卷二十三》:“崔生见说了来踪去迹,方知一向与他同住的,乃是兴娘之魂。”亦作“来龙去脉”。
traces of coming and going(traces of something's track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