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:给人以好处;至:到。
只在口头上答应给别人好处;而实际的利益却到不了别人身上。
出处:西汉・戴圣《礼记・表记》:“口惠而实不至,怨灾及其身。”
用法:复句式;作谓语、补语;含贬义。
例子:河间冯树柟,粗通笔札,落拓京师十余年,每遇机缘,辄无成就,干祈于人,率口惠而实不至。(清・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》卷三)
正音:“而”,读作“ér”,不能读作“ěr”。
辨形:“惠”,不能写作“慧”。
谜语: 空头支票 (谜底:口惠而实不至)
在口头上许人以好处,却没有付诸实践。《礼记・表记》:“口惠而实不至,怨菑及其身。”《清・纪昀・阅微草堂笔记・卷三・滦阳消夏录三》:“每遇机缘,辄无成就。干祈于人,率口惠而实不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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