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看到后内心感到震惊。
出处:《宋书・孔琳之传》:“降死之生,诚为轻法,然人情慎显而轻昧,忽远而惊近,是以盘盂有铭,韦弦作佩,况在小人,尤其所或目所不睹,则忽而不戎,日陈于前,则惊心骇瞩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犹“触目惊心”。见“触目惊心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触目惊心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触目惊心”原作“触目崩心”。据《南齐书・卷三二・豫章文献王列传》载,南齐豫章文献王萧嶷过世后,受过他恩惠的乐蔼在写给沈约的书信中说,自己原本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西州穷士,因为受到萧嶷的重用,才能有今天衣食无缺的生活。随著时间消逝,缅怀追寻萧嶷遗留的功业,目光所及,令人内心深受冲击。后来“触目惊心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形容事情景况,令人震惊。出现“触目惊心”的书证如明・王世贞《鸣凤记》第九出:“李大人,闻言兴慨,触目惊心。”
01.《宋书・卷五六・孔琳之列传》:“然人情慎显而轻昧,忽远而惊近,是以盘盂有铭,书弦作佩,况在小人,尤其所惑,或目所不睹,则忽而不戒,日陈于前,则惊心骇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