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想夺取他一些什么,得先给予他一些什么。
出处:西汉・刘向《战国策・魏策一》:“将欲败之,必姑辅之;将欲取之,必姑与之。”
用法:复句式;作宾语、分句;同将夺固予。
例子:常有这样的情形,就是只有丧失,才能不丧失,这是“将欲取之,必先与之”的原则。(《毛泽东选集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》)
正音:“与”,读作“yǔ”,不能读作“yù”。
故事: 春秋时期,晋国当权贵族智伯倚仗权势向魏桓子强行索要土地。魏桓子的谋士献计,同意给土地,这样智伯就会更加贪婪,再向其他贵族要地,其他贵族就会联合对付他,这叫“将欲取之,必姑与之”。后来智伯被贵族联合打败,魏桓子得到更多的土地。
Give in order to tak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