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的事不用追究。见“既往不咎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既往不咎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春秋时,孔子有个学生名叫宰我,能言善道。有一天,鲁哀公问宰我:“土地神的牌位要用什么木材比较好?”他回答说:“可以参考古人的作法,像夏朝时是用松木,殷商时期多用柏木,而周朝一般都是用栗木,意思是要让人民『战栗(通「栗”)』。」孔子后来听到宰我这番话,觉得他随便猜测古人的用意,毫无根据,十分不妥当,就说:“已做过的事就不便再解说了,已经完成的事也不便再挽救,而对已经过去的事更不便再去追究是非。”意思是要宰我说话小心,对没有把握的事不要乱加臆测。“既往不咎”就是出自典源文中的一个成语,表示对过去的错误不再追究责难的意思。
01.宋・邵雍〈秋怀〉诗三六首之三五:“既往不复追,未来尚可救。余事不忍言,言之必成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