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丹书帛曰‘陈胜王’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
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闲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‘大楚兴,陈胜王’。”后因以“狐鸣鱼书”指起事者动员群众的措施。
出处: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陈涉世家》:“乃丹书帛曰‘陈胜王’,置人所罾鱼腹中。卒买鱼烹食,得鱼腹中书,固以怪之矣。又閒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,夜篝火,狐鸣呼曰‘大楚兴,陈胜王’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起事。
例子:如狐鸣鱼书之类,至诈为吉兆以动众。宋·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
故事: 秦朝末年,陈胜、吴广被抓去当兵,因大雨耽误了行程,只好起来造反。造反前陈胜请算命先生算了一卦,在白绸子写“陈胜王”塞入鱼腹,半夜在古庙用竹笼罩上篝火,学狐狸叫“陈胜王”,为起义造势,第二天就起义,建立张楚政权。
秦朝末年,陈胜、吴广欲壮大反秦声势,鼓动众人起事,乃丹书帛上:“陈胜王”,置鱼腹中,再令人买而剖食,得丹书;又令人夜篝火,狐鸣呼曰:“大楚兴,陈胜王”。典出史记・卷四十八・陈涉世家。后用以比喻起事者欲鼓动群众所使用的手段。如:“野心家往往藉著怪力乱神的说法、狐鸣鱼书的骗局,煽动纯洁而无知的乡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