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较、评定事物的优劣。
出处:清・章学诚《文史通义・申郑》:“末学肤受,本无定事物的优劣。而抑扬其间,妄相拟议,遂与比类纂辑之业同年而语,而衡短论长,岑楼寸木且有不敌之势也,岂不诬哉?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;指评论事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