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合浦珠还”。
出处:明・沈鲸《双珠记・母子分珠》:“今分一颗与你带去,我自留一颗,以寓合浦还珠之意。”
用法:作宾语;比喻物归原主或人去而复归。
例子:合浦还珠自有时,惊危目下且安之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八
故事: 东汉时期,合浦郡盛产珍珠闻名海外,当地老百姓以采珠为生,贪官污吏趁机盘剥,使得珠民大肆捕捞,珠蚌产量越来越低,饿死不少人。汉顺帝刘保派孟尝当合浦太守,他革除弊端,不准滥捕。不到一年,合浦又盛产珍珠了。
即“合浦珠还”。见“合浦珠还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合浦珠还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东汉时合浦郡内产珍珠,居民从海港中采集珍珠,以换取生活所需的米食为生。之前在此任职的官吏,大多贪污不法,将人民采集的珍珠,几乎据为己有,也因为滥采,珠蚌后来都迁移到别处。导致合浦郡再也没有生产珍珠,人民因此无法维持生活,于是,路上到处都可看见因为饥饿而死的人。后来孟尝到此任职,一改之前的弊端,推行教化,端正风俗,一年之后,珠蚌再度回来,合浦郡又恢复盛产珍珠了。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“合浦珠还”,比喻物品失而复得,亦用于比喻人离开而复返。
01.元・王举之〈折桂令・簿书中暂驻行车曲〉:“赋温润荆山进玉,吐宫商合浦还珠。”
02.明・谢觉《四喜记》第三六出:“合浦还珠喜不胜,小星恰合古人情。”
Things lost are regain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