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“沆瀣一气”。见“沆瀣一气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沆瀣一气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唐僖宗干符二年时,派崔沆去当主考官。放榜后,有个叫崔瀣的考生被录取了。当时,考试及第的人,都算是主考官的门生,而主考官就是考试及第的人的座主。巧合的是,崔沆和崔瀣,不但同姓,而且两个人的单名“沆”、“瀣”两个字连起来,正好是指夜间的露气的意思。于是当时人就议论说:“座主门生,沆瀣一气。”意思是说:这位主考官和他的门生的名字真是巧合,就像是夜间由水气凝集而成的露气呀!后来“沆瀣一气”用来比喻彼此志同道合,意气相投,本是正面义;也转用以比喻彼此臭味相投,变成负面义。
01.明・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・卷二・列朝・讲学见绌》:“文贞柄国,湛、聂俱得恩赠加等,湛补谥文简,聂补谥贞襄,盖二公俱徐受业师,在沆瀣一脉宜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