骇:惊吓;震惊。
指使人听了非常吃惊。
出处:宋・朱熹《朱文公文集・答詹师书》:“浙中近年怪论百出,骇人听闻,坏人心术。”
用法:兼语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例子:任听部下逞艳于非时之候,献媚于世主之前,致令时序颠倒,骇人听闻。(清・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六回)
正音:“骇”,读作“hài”,不能读作“hái”。
辨形:“骇”,不能写作“赅”。
辨析:“骇人听闻”和“耸人听闻”、“危言耸听”;都含有“使人听了吃惊”的意思。不同在于:“骇人听闻”重在“骇”字;“耸人听闻”重在“耸”字;“危言耸听”则重在“言”字。
谜语: 谨防隔墙有耳 (谜底:骇人听闻)
故事: 隋朝时期,隋文帝杨坚任命曾在北齐、北周都作过官的王劭为“著作郎”。到隋炀帝杨广时,他还是“著作郎”,他靠的就是散布离奇故事,歪曲奇异现象,为皇帝散布永坐江山等离奇谣言,真是骇人听闻。
令人听了十分震惊。语本《隋书・卷六九・王劭列传》。△“危言耸听”、“耸人听闻”
劭在著作,将二十年,专典国史,撰《隋书》八十卷。多录口敕,又采迂怪不经之语及委巷之言,以类相从,为其题目,辞义繁杂,无足称者,遂使隋代文武名臣列将善恶之迹,堙没无闻。初撰《齐志》,为编年体,二十卷,复为《齐书》纪传一百卷,及《平贼记》三卷。或文词鄙野,或,骇人视听,大为有识所,然其采擿经史谬误,为《读书记》三十卷,时人服其精博。
[1]不轨不物:超出常轨,不合法度。
[2]嗤鄙:轻视、不屑。嗤,音chī。
“骇人听闻”原作“骇人视听”。隋朝王劭,知识广博,为人称道。曾担任著作佐郎一职,将近二十年,陆续撰写过《齐志》、《齐书》、《平贼记》,但因文章用字遣词鄙陋粗俗,内容又多超出常轨、不合法度之处,让人见了十分震惊,被有见识的人所轻视。后来“骇人听闻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表示令人听了十分震惊。
01.清・赵翼《廿二史劄记・卷三五・明代宦官》:“按明代宦官擅权,其富亦骇人听闻。”
02.清・林则徐〈附审办回民丁灿庭京控案片〉:“是该处七哨汉民之凶横惨毒,实属骇人听闻。”
03.《野叟曝言》第三五回:“党桐欲以天子驭世之权,悉归司礼;冯时欲以释氏空寂之教,易百王治世之经;其意即欲皇上长生,其立说则已骇人听闻。”
04.《镜花缘》第六回:“下界帝王虽有御诏,但非为国计民生起见,且系酒后游戏,该仙子何以迫不及待,并不奏闻请旨,任听部下逞艳于非时之候,献媚于世主之前,致令时序颠倒,骇人听闻?”
语义令人听了十分震惊。
类别用在“惊恐骇人”的表述上。
①即使这件事只是传说,也够骇人听闻的了!
②每天的电视新闻总有一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播出,让人感觉不舒服。
③到底是什么样丧尽天良的人,才会犯下这桩骇人听闻的灭门血案。
④这个大胃王目前的最高纪录是一次可以吃下十五碗拉面,够骇人听闻了吧!
⑤非洲地区因为天灾人祸相寻不断,每天有大批的人饿死、病死,真是骇人听闻!
astounding; appalling
聞く人をびっくりさせる
effroyable(épouvantable)
haarstrǎubend(schreckenerregend)
чудóвищны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