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公事来报私仇;是一种很卑劣的行径。
出处:明・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:“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谋死了他,正好公报私仇,却饶不得!”
用法:动宾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例子:汪知县公报私仇,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,装在我名下,要加小的死罪。(明・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卷二十九)
正音:“仇”,读作“chóu”,不能读作“qiú”。
辨形:“公”,不能写作“工”。
歇后语: 法官审冤家 —— 公报私仇
谜语: 法官审冤家 (谜底:公报私仇)
假借公事为名,图报一己的私仇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・卷十五》:“恁般强横,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谋死了他,正好公报私仇,却饶不得。”亦作“公报私雠”。
avenge a person in the name of public interests